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編制《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本《指南》實時更新。本《指南》內容如有變更,自信息變更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余姚市政府網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查閱本《指南》。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辦公室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機構設置、職能、領導信息等情況;
(2)黨建工作和廉政建設、人事任免等信息;
(3)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收費說明等財政信息;
(4)環保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5)環境保護規劃;
(6)重點污染源信息及監測情況
(7)環境質量狀況;
(8)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分配、減排指標完成情況;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9)排污費的征收情況;
(10)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預案、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公布;
(11)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
(1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受理情況及辦理結果;
(13)環保政務和管理工作的動態信息;
(14)生態文明、環境保護文化建設情況;
(15)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環保信息。
法律、法規對前款事項的公開權限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具體信息目錄在“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二)公開形式
通過“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 政府門戶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及報刊、廣播、電視媒體等公開政府信息;在檔案館、市圖書館,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信息分類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公開目錄設有“組配”欄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組配欄目內設機構概況、法規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財政信息等一級欄目。
(四)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獲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政府門戶網站政府站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瀏覽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檔案館、市圖書館設置的公共查閱點查閱政府公開信息;也可以從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媒體等獲取政府公開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工作機構
咨詢電話:0574-62704460
傳真號碼:0574-62711738
地址:余姚市譚家嶺東路2號20-21樓
郵政編碼:315400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夏時制下午上下班時間順延,即14:3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本單位方位示意圖(見下圖):

(二)申請條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向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申請獲取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根據國際法規定的原則,按照對等的原則處理。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直接申請
電腦端:申請人可登錄余姚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版塊的“依申請公開”,或登錄網址: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0281,提交申請;手機端:申請人可通過“浙里辦”APP的“浙里公開”應用中“依申請公開”功能提出申請。開放時間為:每日8:00—20:00。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中國余姚”政府門戶網站政府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余姚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書面《申請表》,填寫后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受理機構送交。
3.現場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四)申請辦理及時限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辦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與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辦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受理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五)書面和現場申請,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公民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低收入者證明(申請減免費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六)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七)收費情況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監督和救濟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舉報。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舉報電話:0574-89282151,傳真號碼:0574-89292579,電子郵箱:fzxxgk@yy.gov.cn,地址:余姚市蘭江街道北蘭江路1號(南門),余姚市蘭江街道世南西路69號(北門),郵編:315400;本單位方位示意圖及行車路線同上。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向余姚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余姚市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復議機構:余姚市行政復議局,電話:0574-62728832,傳真:0574-62728818,地址:余姚市梨洲街道學弄100號。郵編:315400,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夏時制下午上下班時間順延,即14:3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也可以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日期、發布機構、公開類別、索引碼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處室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附件: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余姚分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