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求《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補助和獎勵規定(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6-
07-
16
15:
49 來源:
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公告內容
草案全文
起草說明
意見采納情況反饋
為了規范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安置行為,維護被補償人合法權益,我中心起草了《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補助和獎勵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通過上門、電話、來信等方式反饋。
附件: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補助和獎勵規定(征求意見稿).doc
征求時間:從2026年6月16日至7月15日。
聯系電話:0574-62666706,聯系人:潘先生。
聯系地址:余姚市蘭江街道開豐路202號,余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309辦公室
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
補償、補助和獎勵規定
(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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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我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安置行為,保障被補償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條例》《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安置實施辦法》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配套規定。
一、增加貨幣補償資金獎勵比例標準
住宅用房被補償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增加征收補償金的比例為18%;非住宅用房征收補償金的比例為0%。
二、住宅補助標準
(一)臨時安置過渡補助費。按照被補償人住宅用房確權面積城區四街道每月每平方米18元補助;城區四街道外每月每平方米15元補助,其中每月補助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補助。。
(二)搬家補助費。按照被補償人征收房屋確權面積每平方米100元補助,其中每戶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補助。
(三)安置房公攤面積補助。住宅用房被補償人選擇安置房補償方式且安置房設置單元電梯的,在其可安置面積的基礎上,按下列標準給予安置房公攤面積補助,補助面積不支付房款:每單元設置1部電梯的,補助建筑面積3平方米;每單元設置2部及以上電梯的,補助建筑面積10平方米。
(四)購房補助。被補償人選擇貨幣補償,并將貨幣補償資金(可安置面積的補償金+被征收房屋確權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按結合成新+被征收房屋確權建筑面積超過250平方米部分補償資金)全額兌換成房票,在房票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購買寧波市行政區域內住宅房屋(含車庫、車位)的,憑不動產權證和購房納稅憑證(購買住宅房屋為期房的,憑網簽備案的買賣合同和全款購房憑證),可按房屋實際購買金額(按購買納稅憑證記載的價稅合計資金)5%的比例給予購房補助;超過期限的不予補助。被補償人在征收預公告發布后,已經購買寧波市行政區域內住宅房屋(含車庫、車位)的,在征地房屋補償安置協議生效后并將貨幣補償資金全額兌換成房票的,可按前款規定給予補助。
三、住宅房屋獎勵
(一)調查、評估配合獎。在規定期限內按時完成調查評估的,按確權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獎勵。
(二)按時簽約獎。在規定期限內按時完成簽約的,按確權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獎勵。
(三)按時騰空配合獎。在規定期限內按時完成騰空的,按確權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獎勵。
四、非住宅補助標準
(一)一次性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按照被征收非住宅用房評估價值(不包含裝修和附屬設施)的5%確定。
(二)一次性停產停業補助費。按照被征收非住宅用房評估價值(不包含裝修和附屬設施)的5%確定。
(三)被補償人在簽約期限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的,按照被征收房屋確權面積每平方米300元給予簽約搬遷獎勵。
五、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26年?月?日起施行。
組織實施202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施行前上級已經批準土地征收但尚未完成房屋拆遷的項目,尚未發布拆遷公告的,相關補償補助和獎勵標準按本規定執行;已發布拆遷公告的,按原規定執行。2020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條例》施行前已發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的,相關補償補助和獎勵標準按原規定執行。
為了規范我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安置行為,維護被補償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省、寧波市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我們組織起草了《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安置實施辦法》《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補助獎勵配套規定》。現將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貫徹落實上位法律法規的迫切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修訂)》和《浙江省土地管理條例》在充分總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成功經驗基礎上,對集體所有土地征收程序作了全新規定,將農村村民住宅等作為集體土地上的附著物予以征收補償。現《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條例》(簡稱《寧波條例》)于2025年12月出臺,將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實施,因此我市現行《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實施辦法》(余政發﹝2009﹞45號)需廢止,并及時出臺實施新集拆政策辦法。
(二)規范基層征地房屋補償的客觀需求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現行《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實施辦法》規定的征地房屋補償管理體系、征收程序、補償標準等已不能適應我市當前征地房屋補償管理工作實際,且在征遷領域中存在司法新觀點和行政實操做法差異較大的現象。基層在具體實施征地房屋補償時,也存在補償標準不統一、安置人口認定難、價格評估不科學、矛盾爭議糾紛多等問題,亟須通過修訂并進行規范和統一。
二、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21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法律。
《浙江省土地管理條例》《浙江省征地補償標準爭議協調裁決辦法(試行)》《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規定》等省級政策文件。
《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條例》《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住宅用房貨幣安置補償、獎勵和補助規定(征求意見稿)》《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等寧波市級政策文件。
我市拆遷工作聯席會議紀要等相關規范性文件。
三、起草過程
自2025年初起,我中心就呂軍云常委的工作任務布置要求,對我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對象認定、安置面積計算、行政復議訴訟、各鄉鎮街道補償政策不統一等現狀進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通過召開座談會、意見征求、周邊縣市區交流、領導專題聽取等方式,于2026年1月5日形成了《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安置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簡稱《實施辦法》),2月10日形成了《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補助獎勵配套規定(征求意見稿)》(簡稱《配套規定》)。
2026年3月9日,呂軍云常委召集市資規局、市司法局、市征管中心、城區四街道等單位召開集拆新政座談會;3月20日,我中心召集資規局、司法局、農業農村局、衛健局等部門進一步研究商討《實施辦法》《配套規定》;4月1日,邀請慈溪、寧海征管中心來姚共同探討集拆新政事宜;4月29日、30日,會同慈溪、象山、寧海征管中心討論集拆新政;5月6日,高海軍市長聽取了《實施辦法》《配套規定》匯報;5月19日,我中心召集資規局、農業農村局、六街道、四鄉鎮就我市宅基地管理、農房確權、征遷安置政策“一盤棋”進行研討;5月20日,我中心會同司法局進行研討修改;5月25日,呂軍云常委召集政法委、資規局、農業農村局、城區四街道等單位以專題會議的形式聽取《實施辦法》《配套規定》和宅基地管理、農房確權、征遷安置政策“一盤棋”的匯報。
四、主要內容及調整變化
新《寧波條例》主要對安置人口認定、房屋價格評估機制、低限安置標準、高限安置標準、超高限部分補償標準、調產安置房結算等方面進行了較大調整。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市集體所有土地房屋征遷實際,制訂了我市《實施辦法》《配套規定》。
《實施辦法》共七章四十八條,對總則、一般程序規定、認定和評估、住宅用房補償、非住宅用房補償、補助與獎勵、附則等進行了規定,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新舊政策對比《余姚市集拆政策主要內容調整對比》詳見附件2。
《配套規定》對貨幣補償資金獎勵比例標準、住宅補助標準、住宅房屋獎勵、非住宅補助標準等內容進行了規定,具體內容詳見附件3。考慮到我市新舊政策平穩過渡,在寧波補償、補助和獎勵的基礎上,亟須對上位法有關規定進行承接和細化,就一次性建房補助、調產安置房屋底層儲藏室、架空層、車庫、車位差價結算補助、利用自有合法住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補助、無合法住宅但有未經登記建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助拆補助、特定群體補助等提出了相關建議,具體內容《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其他補助的建議》詳見附件4。
《關于貫徹落實〈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條例〉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各縣市區加快研究制定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農村宅基地管理等制度,規范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宅基地建房審批、分戶、合戶等活動。我中心建議打破原宅基地審批、農房確權、征遷安置各自為政的現狀,以融合統一的原則,按照“以人認定、按戶歸集”的方法,達到宅基地管理、農房確權、征遷安置全市政策“一盤棋”,具體內容《關于宅基地管理、農房確權、征遷安置全市政策“一盤棋”的意見建議》詳見附件5。
五、其他說明
(一)全市政策不規范問題:全市各鄉鎮街道在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中,未嚴格執行《余姚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實施辦法》(余政發〔2009〕45號)及相關補償安置政策。部分鄉鎮街道出臺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操作辦法,導致安置人口虛增、農非混合戶、倒確權等違規增加安置利益,生產性經營用房補償、綜合補助補償、未經登記建筑等突破政策問題。新政出臺后,擬取消各鄉鎮街道的《操作辦法》,解決上述產生的問題,規范全市征收政策。
(二)司法風險:現行農村宅基地房屋“地隨房走”的繼承、共有財產權、家庭析產等現象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例如蘭江街道陳麗文案、趙彩英案等,該類問題在下一階段以點擴面形勢不容樂觀,司法上主審法官的個人意志裁量度較大,引起的敗訴案件也會劇增且難以從現行政策上糾正。新政策從司法及產權保護層面出發,在一定程度上能減少因家庭內部財產矛盾而同政府發生司法訴訟。
(三)新政方向:擬采用以確權為主、低限安置為輔(提高房屋確權安置面積,減少低限人口安置面積)的安置模式,在原安置模式的基礎上進行優化調整,能有效解決共有產權、家庭析產、繼承等司法上的問題,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非正常離結婚等現象。經過對多個項目測算,此安置模式征收總成本下降10%左右,該方案通過多方論證,符合我市當前征遷實際。
六、下步工作
待寧波市實施細則確定或正式出臺后,完成《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送審稿,1個月內完成合法性審查、公眾意見征求,提請市人大審議,力爭8月1日前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