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972698/2025-63241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文件編號: | 余政辦發〔2025〕29號 | 生成日期: | 2025-04-03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責任處室: | 余姚市政府辦公室 |
| 規范性文件 統一編號: |
BYYD01-2025-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解讀: | http://m.jiahenanjing.cn/art/2025/4/3/art_1229143481_1810780.html |
| 政策圖解: | http://m.jiahenanjing.cn/art/2025/4/3/art_1229143482_1810781.html |
| 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余姚市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 《余姚市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3日 ??????? (此件公開發布) 余姚市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為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質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5〕5號)和《寧波市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實施方案》(甬黨改〔2024〕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涉企行政檢查較多、隨意性較大、政企互動不對等及第三方涉企服務不規范等問題,以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管為主線,以統籌行政檢查計劃、“綜合查一次”為切入點,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為重點,努力實現執法效能最大化、對企業影響最小化、服務效益最優化。 到2025年6月,行政檢查計劃更加規范,行政指導更加高效、執法監督更加有力,按計劃檢查率達到85%及以上、監管糾正率達到20%及以上、亮碼檢查率100%,多頭、重復、隨意檢查等擾企問題發生率明顯降低。 到2025年12月,“雙向奔赴”式執法模式成熟定型,“三升一降”的工作局面更加牢固,分類分級監管模式更加精準,市場公平競爭更加有序,企業對營商環境更加滿意。 到2027年,“綜合查一次”機制更加健全,部門、層級、領域年度聯合檢查實施率力爭80%以上,非現場檢查占比逐年提高,現場檢查總量持續下降。 二、工作任務 (一)統籌檢查計劃,著力解決涉企行政檢查仍較多的問題。 1.統籌制定涉企行政檢查計劃。行政部門、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行政檢查事項清單開展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做到“清單之外不檢查”。行政部門、鄉鎮(街道)要制定行政檢查年度計劃和月度計劃(附件1、2),做到“無計劃不檢查”。市綜合執法指導辦對各行政部門、鄉鎮(街道)報送的年度和月度行政檢查計劃進行統籌,實現跨部門、跨層級對同一企業“綜合查一次”,發布實施清單,并在市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向全社會公開,做到“有檢查必統籌”。上級部署的專項行動、突發事件等情況緊急、需要當場檢查的,原則上要在事后3日內向市綜合執法指導辦報備,做到“要檢查必報備”(附件3)。同時,做到“凡檢查必有效”(低效檢查情形詳見附件2說明),不斷提升執法質效;做到“有問題必閉環”,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落實。不按照清單的檢查視為“亂檢查”;不制定計劃、不經過統籌、不報備的檢查視為“隨意檢查”,發現涉企違規檢查情形的予以通報,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指導辦、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2.推行“預告式”檢查制度。除上級部署的專項行動、投訴舉報、突發事件等情形需要立即檢查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予“預告式”檢查的外,行政部門、鄉鎮(街道)在實施行政檢查前,就檢查實施單位、時間、內容、方式、標準等提前1天以上告知被檢查企業(附件4),督促企業主動履行相關主體責任,推動行政檢查工作由事后被動整改向事前自主提升轉變。行政部門、鄉鎮(街道)應通過辦公電話、政務短信等途徑正式告知企業或所在的村、社區,告知用語應文明規范。加強監管規則和標準的規范化建設,相關行政部門要梳理涉企高頻易發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附件5),并在市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向全社會公開。(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指導辦,責任單位: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3.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統籌、協調“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所涉及的涉企行政檢查計劃,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行政檢查計劃統籌全面融合。行政部門要對納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的雙隨機檢查事項實現100%全覆蓋,實現本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在所有行政檢查中占比達60%以上,跨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率達40%以上,避免出現檢查結果與實際不符、聯合檢查任務未同時上門、檢查錄入地址與實際地址定位不一致等低質量檢查情形。(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部門) 4.推進企業分類分級監管。根據行業領域特點、企業信用等級、守法情況、違法風險、社會評價等內容開展分類分級檢查,對企業監管等級、檢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頻次等設置階梯式監管級數,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對評價結果好、違法風險低的企業,可以少檢或不檢,對評價結果低、屢查不改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將檢查結果與檢查頻次相關聯,實現動態監管,引導企業規范經營。(責任部門: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二)強化執法規范,著力解決部門隨意性較大的問題。 5.實施“證碼雙亮”檢查。依法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并向社會公告。公告應明確行政執法主體類別,有派出機構的,公告時應一并列明。依托“浙政釘·掌上執法”出示電子執法證,展示行政行為碼,履行告知程序,鼓勵企業通過浙里辦掃“行政行為碼”對檢查活動進行線上評價,實現“一碼知情”。行政部門、鄉鎮(街道)開展涉企行政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必須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行為碼。現場檢查不得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行政部門、鄉鎮(街道)能通過書面核查、信息共享、“互聯網+監管”等方式可以達到檢查目的的,不再進行現場檢查。嚴控入企檢查人員數量,優化“綜合查一次”,實行“一表通查”、簡單事項“委托查”。(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指導辦、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6.推廣“雙清單”包容審慎服務。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注重發揮行政處罰的教育、引導作用,各行政部門要梳理公布“首違不罰”和“輕微免罰”清單(附件6),體現“寬嚴相濟”執法理念要求,做到過罰相當、類案同罰。行政部門、鄉鎮(街道)在檢查發現問題后,要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給予企業整改時間,根據整改情況依法可從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深化“簡案快辦、輕案零跑、公益減罰”等益企措施,依法為企業減負。(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綜合執法指導辦,責任部門: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7.嚴格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使。細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行政部門、鄉鎮(街道)可以直接參照適用省、寧波市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也可以在法定范圍內,對上級行政部門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的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時限予以合理細化量化,同時向社會公布,避免出現“小過重罰、大過輕罰”,確保執法規范、裁量公正、處罰公平。(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綜合執法指導辦,責任部門: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8.嚴格規范行政執法監督。涉企行政檢查應嚴格按照國務院意見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詳見附件4備注),市司法局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整治重點領域行政檢查多頭、重復、交叉、隨意、低效及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問題。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對接到的有關行政執法行為投訴、舉報反映情況的,應當及時組織查處或責成有關部門、鄉鎮(街道)查處,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應將有關線索移交紀檢監察及司法機關處置。定期清理、確認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及時收回行政執法證件。(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部門: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三)創新執法載體,著力解決政企互動不對等的問題。 9.推廣“預約式”指導服務。以行政合規“體檢”為主線,針對新設、初創、穩定發展、涉案等4類企業的不同問題需求,市工商聯要引導企業“預約點單”,政府接單上門“組團服務”;相關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指導服務場景清單(附件7),明確指導服務專家名單,并在市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向全社會公開,各行政審批窗口加強推廣。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復雜疑難問題、其他風險點向企業提出不同的幫助整改意見,落實整改閉環。建立預約指導服務評價機制,推動行政指導服務走深走實。(牽頭部門:市綜合執法指導辦、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市工商聯,責任部門:各部門) 10.規范第三方涉企服務。嚴禁第三方中介機構實施行政檢查(包括委托、外包等形式),但企業有需要第三方中介機構提供服務的,市司法局要牽頭相關部門建立健全第三方中介機構行業準入和競爭機制,明確其資質要求、業務范圍、信用等級等內容,探索開展評級工作。對于違規實施檢查、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讓企業購買指定商品或提供服務等增加企業額外負擔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通報,并依法依規納入政府采購“黑名單”。市司法局牽頭相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對第三方中介機構專項檢查工作,嚴厲打擊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引導第三方中介機構服務市場規范發展。相關部門、鄉鎮(街道)負責制定第三方中介機構服務年度和月度計劃,并納入部門、鎮街計劃統籌范圍,在“第三方中介管+”平臺公開發布,未制定、未發布計劃的不得購買第三方中介機構服務。(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財政局,責任部門: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11.加強行政檢查政企互動數字化監管。依托市營商環境聯絡站和“無憂盡好”公益中心,設立涉企行政檢查觀察點,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交流機制,及時了解行政檢查相關情況。探索建設行政檢查政企互動數字化監管服務平臺,一是依托市企業綜合服務平臺打造功能模塊,市工商聯要引導企業對涉企行政檢查情況進行評價,重點對行政部門、鄉鎮(街道)未亮證亮碼檢查、線下檢查等違規檢查情形進行監測,實現行政檢查監督閉環管控。二是依托“第三方中介管+”平臺打造功能模塊,重點對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三改一拆”等政府購買第三方中介機構服務納入平臺,未納入平臺的不得購買第三方中介機構服務,實現第三方中介機構信息展示、企業對第三方評價評比、服務質量晾曬、糾紛投訴協調處理及行政部門、鄉鎮(街道)對第三方中介機構績效考評,形成第三方中介機構規范管理閉環機制。(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指導辦、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市工商聯,責任部門: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12.創新推行涉企處罰聯合整改幫扶。建立涉企案件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制度,依法將行政行為對各類經營主體產生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維護涉案企業的合法權益。行政部門、鄉鎮(街道)推廣“三書同達”機制,推動實現100%。建立信用修復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明確修復期限、修復途徑及服務方式,實現“一處修復、處處同步”,堅決避免“一罰了之”。在行政強制執行階段,依法探索適用執行協議、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等方式。(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發改局、市綜合執法指導辦,責任部門:各部門、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綜合執法指導辦、市司法局牽頭推進。各部門和鄉鎮(街道)要把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作為當前營商環境優化提升重要任務擺上議事日程,全面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調度,各部門和鄉鎮(街道)主要領導負總責,明確分管領導、責任科室、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 (二)強化增值服務。要不斷通過創新執法方式、優化執法流程、增強執法效能等手段,積極探索涵蓋事前合規指引、事中統籌檢查、事后綜合幫扶等全流程全鏈條一體化涉企服務機制,為企業提供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行政檢查增值化服務。 (三)強化隊伍建設。各部門和鄉鎮(街道)要聚焦“面向實戰、注重實效”的原則,分層分級分類開展行政檢查人員培訓,常態化開展“大培訓、大練兵、大比武”活動,不斷提升檢查隊伍的法治思維、業務能力和職業素養。貫徹落實并細化行政執法人員盡職免責適用情形。 (四)強化跟蹤問效。加強對涉企行政檢查情況監督指導,對推進不到位、落實有偏差的部門、鄉鎮(街道)加強指導和督查。市綜合執法指導辦每月匯總各部門和鄉鎮(街道)任務完成情況,確定晾曬等級,會同市營商環境建設辦定期分析涉企行政檢查情況并提交市委市政府。 本實施方案自5月4日起施行。 附件:1.余姚市XX單位2025年度行政檢查年度工作計劃(任務)表 2.余姚市各單位行政檢查月度計劃填報表 3.余姚市各單位計劃外涉企行政檢查備案表 4.余姚市涉企檢查閉環流程圖 5.余姚市XX部門涉企高頻易發執法監管規則和標準匯總表 6.余姚市XX部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7.余姚市XX行業預約指導服務場景清單 8.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任務清單 附件1 余姚市XX單位2025年度行政檢查年度工作計劃(任務)表
備注: 1.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原則上應當覆蓋全部行政檢查事項,事項應與省權力事項庫(監管庫)事項保持一致; 2.監管對象:填寫具體監管對象,如公共場所、 網吧;如為不特定主體,填不特定對象; 3.監管對象為不特定對象的,填寫監管實施的地域范圍; 4.監管類別: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 5.監管方法: (1)現場檢查—— 日常巡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核查、專項檢查等; (2)非現場檢查——視頻監控、在線監測、在線查閱臺賬、公開征集線索等; 6.實施方式: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7.“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專項檢查等計劃可另附表格 附件2 余姚市各單位行政檢查月度計劃填報表
備注:低效檢查情形:1.重復檢查,同一執法部門在連續90個自然日內對同一企業實地檢查6次以上且均沒有發現問題的;2.跨部門檢查任務未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同時開展檢查的;3.檢查對象簽字存在代簽等與實際檢查情況不符的;4.其他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的檢查行為 附件3 余姚市各單位計劃外涉企行政檢查備案表 填報單位(蓋章):????????????????????年?????月?????日
填表人(簽字): ????????????????????? 備注: 1.即時檢查是指行政執法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對某些特定的對象和事項進行立刻檢查; 2.其他是指行政執法主體根據上級部署的專項檢查、投訴舉報、上級交辦、其他機關移送等案件線索對特定對象或者特定事項進行檢查
附件4 備注:各單位在開展行政檢查的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五個嚴禁”、“八個不得”:嚴禁逐利檢查,不得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不得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不得由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或者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嚴禁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場。嚴禁任性處罰企業,不得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動輒責令停產停業。嚴禁下達檢查指標,不得將考核考評、預算項目績效與檢查頻次、罰款數額掛鉤。嚴禁變相檢查,不得以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行檢查之實 附件5 余姚市XX部門涉企高頻易發執法監管規則和標準匯總表 填報單位(蓋章):???????????????????????????????????????????????年?????月?????日
附件6????? 余姚市XX部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告知承諾)事項清單 填報單位(蓋章):? ?????????????????????????????????????????????年?????月?????日
附件7 余姚市XX行業預約指導服務場景清單 填報單位(蓋章):????????????????????年?????月?????日
附件8
原文下載: 圖解鏈接:http://m.jiahenanjing.cn/art/2025/4/3/art_1229143482_1810781.html 解讀鏈接:http://m.jiahenanjing.cn/art/2025/4/3/art_1229143481_1810780.html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