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姚市陽明中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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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類別:中學 學校性質:公辦 聯系電話:0574—62861388 學校簡介: 余姚市陽明中學創建于1987年8月,原名新建中學。為弘揚“文獻名邦”尊師重教的優良風尚,1993年5月,以余姚四先賢之一的王陽明先生之名更名為余姚市陽明中學。學校占地面積21196平方米,建筑面積16205平方米。學校現有教學班30個,教師108名,學生1212名。學校累計擁有余姚市級以上骨干教師、教壇新秀45人次,累計輸送省一級重點優秀學生1600余人。 余姚市陽明中學秉承先賢遺風,尋找先賢思想與中國式教育現代化的結合點,以“立德立人”為辦學理念,以“知行合一、延展生長”為校訓,以“文明求是進取”為校風,以“仁義禮智信”為師生行為準則,以“書香陽明,幸福心苑”為學校發展愿景,形成了充分展示學校個性魅力和辦學特色的校園文化。學校曾獲得“全國實踐教育活動先進單位”、“全國德育示范基地學校”、“全國足球特色學校”、“浙江省城鎮示范初中”、“浙江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省巾幗文明示范崗”、浙江省中小學實驗工作先進集體”、“寧波市文明校園”、“寧波市智慧校園”、“教以蘊紅”、“山海共建”兩項余姚市教育黨建特色品牌等多項榮譽。 招生范圍:富巷社區、勝山社區、陽明社區、龍泉社區、廟弄村、群立村、康山村、豐山前村 學校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陽明街道舜水北路29號 聯系電話:0574—62861388 可達公交: ①206、101路:總工會站(沿舜水北路向南步行約100米); ②201路:陽明公園站(沿舜水北路向北步行約300米); ③103、303、402路:舜水北路站(沿舜水北路向南步行約250米);學校公眾號: 余姚市陽明中學章程 2021年5月10日經第12屆第2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2021年5月24日經校行政會通過,2021年5月25日經余姚市教育局核準,2021年6月1日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備案,自2021年6月15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余姚市陽明中學創建于1987年8月,原名新建中學。為弘揚“文獻名邦”尊師重教的優良風尚,1993年5月,經余姚市人民政府批準,以余姚四先賢之一的王陽明先生之名更名為余姚市陽明中學。學校秉承先賢遺風,汲取河姆渡文化,尋找先賢思想與現代教育的結合點,以“立德立人”為辦學理念,以“知行合一”為校訓,以“文明求是進取”為校風,以“?仁義禮智信”為師生行為準則,以“書香陽明??幸福心苑”為學校發展愿景。學校曾獲得全國實踐教育活動先進單位、全國德育示范基地學校、全國足球特色學校、浙江省城鎮示范初中、浙江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省巾幗文明示范崗、浙江省中小學實驗工作先進集體、浙江省少先隊“紅旗大隊”、寧波市文明校園、寧波市智慧校園等多項榮譽。 學校占地面積21138平方米,建筑面積16205平方米,教學規模為30個班級。全校教師110余人,全力營造“以人為本、人盡其才、德才兼備、均衡發展”的辦學環境,提升學校的辦學品質。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現代教育發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學校治理能力,進一步擴大和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全面推進依章治校,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余姚市陽明中學;簡稱:陽明中學?;英文譯名為?Yangming?Middle?School?;英文簡寫為:ymzx;地址為??余姚市舜水北路29號??;郵政編碼為:315400 。 第三條?本校由?余姚市人民政府?舉辦,經?余姚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業務主管單位是寧波市?余姚市??教育局。 本校為實施?三??年制初級中學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學校面向??學區范圍內???招生,招生對象為?小學畢業生?。辦學規模為?三??個年級??30??個班級,總體不超過??1500??人。 第五條??【辦學宗旨】 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結合先賢思想與現代教育,注重內涵發展,將先賢思想融入學生生命軌跡,為每個學生提供合適的教育。 第六條??【學校發展目標】 結合學校辦學實際,形成科學嚴謹的管理格局;依托數據“循證”,形成精準教學常態;開發陽明文化拓展性課程、足球特色課程,形成區域影響力;細化教師隊伍建設梯隊,形成適應“人才金字塔”結構的教師專業發展進階標準;培養學生忠于祖國、孝于父母、誠于朋友、珍愛自己的品質;構建陽明文化引領下的家校合作模式。 第七條??【學生培養目標】 培養學生樹立正確的生命姿態,形成“身心健康、能力全面、習慣優秀”的生長形態。通過銘記、領悟、踐行王陽明先生“四規”——“立志、勤學、改過、責善”,教育學生堅定志向、勤于學習、修養德性、與人為善。 第八條??【教師發展目標】 打造“和而不同、相互補臺,念人之功,揚人之長、以大局為重”的合作團隊。激發學習意愿,提升專業學術水平,細化教師隊伍建設梯隊,形成適應“人才金字塔”結構的教師專業發展進階標準。 第九條??學校堅持“注重內涵發展,為每個學生提供合適的教育”的辦學特色,以“知行合一”為校訓,確定校徽為余姚市陽明中學,確定《陽明中學之歌》為校歌。 第二章??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全面負責學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評估、檢查、審計和監督,接受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二)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四)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置,維護學校秩序; (五)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并作出相應決定; (六)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七)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 (八)依照法律和學校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九)擬定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管理、使用校舍設施和經費; (十)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十一)協調學校與政府、社區、家庭等方面的關系,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二條?【黨團組織】 學校黨總支部委員會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對學校教師的教育、管理,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保障學校工作的健康運行。 學校設置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少先隊、民主黨派等群眾組織,各群眾組織在黨組織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 第十三條??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及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建立教育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中層管理機構】 學校依據規定設置??校務辦?、?教務處?、?德育處?、和?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五條??【其他常設機構】 學校根據發展需要和辦學特色,可以設置由政府有關部門、舉辦單位、事業單位、服務對象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代表組成的學校理事會、教育議事會、校務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等,作為學校的決策、咨詢或協調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章程,明確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十六條??【重大決策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黨政聯席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決定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信息公開與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各類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各職能部門做好資料的工作。 學校建立先賢文化展覽室和學校榮譽室,發掘和弘揚校本優秀文化傳統,維護和珍藏學校集體榮譽。 第十八條??【校內維權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申訴的部門和程序,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意見不滿意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平安校園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條??【辦學監督】 學校依法接受教育、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一條??【教育教學管理架構】 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二條??【德育管理】 學校認真貫徹《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根據學生的身心特點、思想實際和理解接受能力,構建德育目標體系,突出強調生命教育與公民意識教育。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合力育人機制,優化德育活動過程,努力拓展德育途徑,更好地促進青少年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學校堅持“五全”?育人(全員、全心、全力、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的德育理念,鞏固和完善以學校為主陣地,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學校、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德育工作格局,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與時代發展相適應、培養學生自主發展能力的主體性德育,努力把學生培養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通過教學、活動、社會實踐等多種渠道,豐富德育內涵,改進教育方式,培養學生的道德修養、文明禮儀和行為習慣。 (二)加強德育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以學校校長室、德育處、團委、思品教師、班主任、學生干部等為主體,全體教師全員參與的“專兼結合”的校內德育工作隊伍。實行德育崗位責任制,制定完善德育工作考評、獎懲制度,不斷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舉辦家長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積極構建社區教育網絡,建立校外教育基地,開展社會實踐活動。 (四)加強德育科研,以課題研究促進德育工作的創新增效。 (五)建立學校愛心工作委員會。學校成立愛心基金會,與社會各愛心組織團體建立聯系,建立和健全幫扶機制和制度,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獲得身心發展。 第二十三條??【班級管理】 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為班級集體的組織指導、教育管理者,負責協調本班各學科的教育教學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力量之間的聯系。學校制定班主任工作規程,明確班主任的工作職責和要求,完善班主任的培養、任用與考評制度。 學校堅持和完善多元化、發展性評價機制,做好以“五項競賽優勝班”等評比活動為載體的班級多元化評比,以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期中期末進步生、十路百佳”學生、優秀團(隊)員、小組合作之星等評比活動為載體的學生多元化評價,發揮多元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 第二十四條??【社團管理】 以“一切為了學生,一切為了學生的發展”的教育理念為指導,從學校的實際狀況和學生的實際需要出發,實施拓展性課程,開展特色性學生社團活動,發展學生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一)拓展型課程體現基礎性 拓展型課程的實施要重視基礎,立足于打好學生文化基礎、品德基礎、身心基礎為目標。全面發展學生的能力,促進學生對學科知識的綜合和運用。 (二)拓展型課程體現發展性 兼顧學生的發展需要,樹立著眼于學生發展的教育價值觀,把為學生的發展服務當作校本課程的基本價值取向。 (三)拓展型課程體現現實性 拓展型課程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開設,充分考慮本校教師隊伍的整體實力,科研水平、活動場地及學生的發展情況。 (四)拓展型課程體現主體性 拓展型課程的主體性體現在課程的開發和實施,教師充分參與,發揚團結協作的精神。充分了解和反映學生的實際,重視學生參與和信息反饋,根據學生的需要完善和優化拓展型課程。 第二十五條??【課程管理】 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遵循課程改革原則,全面安排基礎性課程和拓展性課程,積極開發校本課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置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 學校體現全國足球特色學校特點,開設魅力足球課程,開展班際、校際聯賽,引導學生體驗運動樂趣,形成責任擔當意識。 第二十六條??【教學管理】 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一)學校以備課組為單位制定教學計劃,統一教學進度。積極推進教學改革,探索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各種有效教學模式,引導學生開展自主、合作、探究學習,提高學生的創新意識、實踐能力,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扎實的基礎。 (二)學校以國家、省有關規定布置學生作業量,切實減輕學生負擔,提倡精準教學、輕負高效。 (三)學校按照國家教育部關于義務段初中課程標準的有關要求,建立發展性評價體系。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組織好期中和期末教學質量檢查及學業水平考試。教務處和信息處根據學生發展情況組織命題、閱卷、統計、分析和成績上報工作。 (四)學校不單純以學習成績評價學生,不以學生考試成績作為衡量教學質量、評定教學工作的唯一標準。 第二十七條??【課堂管理】 (一)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上課、下課,不得遲到、早退。上課鈴響立即進入教室上課,若發現學生缺席,應第一時間查明學生去向。 (二)教師認真做好課前準備,認真備好課,必須有教案。 (三)教師嚴格按課表上課,嚴禁空課或擅自改自修課,課務調整需經教務處同意。 (四)學生做眼保健操時,當堂任課教師需管理學生做眼睛保健操,不得擠占該時間。 (五)上課中途,教師不得因私使用移動通訊工具,不得接打電話、回復信息。 (六)教師應關心愛護學生,不諷刺、挖苦、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罰學生站著或蹲著聽課、寫作業。)。不剝奪學生的上課時間(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不準拒絕遲到學生進入教室),依法保障學生受教育的權利。 (七)課堂上教態穩重,行為文明,正常情況下不得坐著講課。上課語言文明、規范、使用普通話或所授外語。 (八)上課時間內,不擅自離開課堂,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九)按課程表組織和輔導課外活動,不得占用體育課、音樂課等時間補課或安排自修。 (十)上體育課時,老師應在指定的區域開展教學活動,不得隨意安排學生自由活動。 第二十八條??【體育健康教育管理】 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通過體育課、課外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體育運動會和多次體育單項比賽。 學校建立醫務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建設無煙學校。 第二十九條??【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學校以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為指導,以提高師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進學生健全人格發展為目標,緊密結合新課程改革精神,提高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質量和水平。 學校建立心理咨詢室,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專職教師開展工作。開好心理健康課,做好心理咨詢,辦好衛生講座,滿足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需求。 第三十條??【藝術、科技、勞動教育管理】 學校定期開展藝術周(節)活動,激發學生興趣,發展學生愛好,培養學生藝術特長,提高學生審美意識。 學校科技教育面向全體學生,培養科技興趣和愛好,鼓勵創新和鉆研。組織學生參加校內校外科技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科技教育教學探索。 學校重視勞動教育。教師除上好勞技課外,還需指導學生做好勞動服務和集體公益勞動,教育學生回家主動參與家務勞動和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培養學生熱愛勞動,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 第三十一條??【教育信息化】 圍繞學校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意見和學校發展規劃,建設和完善教育信息化設施設備,建設學校智能化管理平臺,以數字教育為引領,推進教育教學、管理數字化改革,提升學校信息技術現代化水平。? 第三十二條??【教育科研管理】 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積極組織教師推進教學改革和實驗,探索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各種教學模式,逐步形成學生主動參與、合作交流的學習方式,努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扎實的基礎。 第四章??學生 第三十三條??【學生入學】 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第三十四條??【學生權利】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學生權利包括: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獲得學業資助權、獲得公正評價權、申訴與訴訟權等。 第三十五條??【學生義務】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六條??【學籍管理】 學校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制度,學校按照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學校對修完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 第三十七條??【學生評價】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三十八條??【學生獎懲】 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可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三十九條??【學生膳宿】 學校對偏遠地區、路途遙遠無法當日往返上學的學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膳宿條件。 第四十條??【學生資助】 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十一條??【學生自治】 學校建立學生會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條??【學生評教】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三條??【學生權益維護】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并舉行聽證。 第五章??教職工 第四十四條??【人事制度】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五條??【教師權利】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六條??【教師義務】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條??【職工權利義務】 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八條??【教師培訓】 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四十九條??【教職工待遇】 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條??【班主任】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一條??【教師考核】 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二條??【教師獎懲】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有違約情節的,違約方須依據聘用合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章??學校資產 第五十三條??學校日常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 第五十四條??【資產保護】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五條??【資產管理與使用】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加強督促管理,定期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護修繕,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藝館、圖書館、實驗室、勞技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六條??【資產安全】 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七條??【財務管理制度】?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準后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監督。 第五十八條??【學校收費】 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十九條??【社會捐贈】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條??【育人體系】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可聘請兼職教師、校外學生輔導員、法治副校長、法律顧問等。 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實踐活動。 第六十一條??【家長委員會】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二條??【家校聯系機制】 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三條??【社區服務】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于學習型城市建設。 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四條??【綜合治理】 學校依靠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派出所、衛生所等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五條??【校友會】 學校建立校友會組織,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梁、教育、助學、咨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六條??【對外合作交流】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學校開展國際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面向世界推進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教育方式的創新優化。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七條??【制度體系建設】 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六十八條??【章程生效程序】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決策機構通過,并經余姚市教育局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實施,章程正式文本應當自備案之日起15日內發布,向學校內部和社會公開。本章程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 第六十九條??【法制統一原則】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條??【章程解釋】 本章程由學校決策機構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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