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姚市肖東中心學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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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類別:九年一貫制 學校性質:公辦 聯系電話:0574-62598018 學校簡介: 余姚市肖東中心學校位于余姚市蘭江街道石婆橋村(蘭江街道石婆橋西路10號),為教育局主辦的城郊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校園占地面積25200平米,總建筑面積達11000平米,現有學生900余人,24個教學班(初中部18班、小學部6班),教師79人(其中本科學歷77人,高級職稱教師23人,市骨干教師6人,余姚市級及以上教壇新秀16人)。? 學校擁有計算機房2個,微格教室、音美教室、勞技室、階梯教室、圖書室、閱覽室、健身房、黨員活動室、塑膠操場、足球場等一應俱全,多媒體進教室,教學設施完善,校園綠樹成蔭,百花爭艷,整潔優美。幾年來,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益的辦學方向,努力倡導“文明、勤奮、求實、進取”之校風,以德育為龍頭,以科研為先導,以課改為載體,崇尚關愛,誠信育人,追求卓越,取得了較好的辦學效益。學校先后被評為市文明學校、市行為規范達標學校、市文明單位、市愛國衛生示范學校、市校園文化建設優秀學校、市德育特色學校、市十佳禮儀學校、寧波市治安安全學校、寧波市行為規范示范學校、寧波市現代化達綱學校;連續多年被評為余姚市級先進學校,先進黨組織、寧波市四星級黨組織;新近獲評寧波市文明校園、寧波市5A等級平安校園、寧波市綠色學校、寧波市清廉學校等綜合榮譽。學校已成為我市城郊公辦學校的一道亮麗風景線。 學校地址:余姚市蘭江街道石婆橋西路10號 余姚市肖東中心學校章程 (2023年11?月?5?日經第八屆第二次教職工大會審議,2023年?11月?5?日經學校黨組織委員會會議通過,2023年?12?月10日經教育局同意備案,?自?2023年?12月?10?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余姚市肖東初級中學由原肖東中學和長豐中學于1994年合并成立,2022年9月因友愛學校民轉公,成立小學部,2022年12月學校改名為余姚市肖東中心學校。學校坐落于余姚市蘭江街道石婆橋村(蘭江街道石婆橋西路10號),校園占地面積25200平米,總建筑面積達11000平米,現有學生900余人,初中部18個教學班,教師62人(其中本科學歷62人,高級職稱教師22人,市骨干教師5人,市教壇新秀16人)。小學部7個班級,教師17名。? 幾年來,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益的辦學方向,努力倡導“文明、勤奮、求實、進取”之校風,以德育為龍頭,以科研為先導,以課改為載體,崇尚關愛,誠信育人,追求卓越,取得了較好的辦學效益。學校先后被評為市文明學校、市行為規范達標學校、市文明單位、市愛國衛生示范學校、市校園文化建設優秀學校、市德育特色學校、市十佳禮儀學校、寧波市行為規范示范學校、寧波市現代化達綱學校、寧波市綠色校園等,學校已成為我市農村中學教育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現代教育發展需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學校治理能力,進一步擴大和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全面推進依章治校,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余姚市肖東中心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余姚市肖東中心學校;簡稱:肖東中學;英文譯名為Xiao?Dong?Central?School;英文簡寫為:XDZX;地址為蘭江街道石婆橋西路10號;郵政編碼為315408;學校網址為:http://yun.zjer.cn/index.php?r=space/school/portal/index&sid=3133005826。 第三條?本校由余姚市教育局舉辦,經余姚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業務主管單位是余姚市教育局。 本校為實施九年一貫制制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學校面向蘭江街道本服務區招生,招生對象為蘭江街道適齡的幼、小學畢業生。辦學規模為九個年級25個班級,總體不超過1000人。 第五條??學校辦學宗旨是:讓每位學生品嘗體驗成功的喜悅。 第六條??學校發展目標是:構建現代化生態智慧學校,全力打造“和諧肖中”、“幸福肖中”、“平安肖中”、“書香肖中”。 第七條??學生培養目標是:面向全體,因材施教,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的水準,努力培養具有高尚品德、高強才智、高質身心的現代中、小學生。 第八條??教師發展目標是:堅持教師發展是學校發展的第一要務,尊重教師,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積極樹立“陽光、踏實、守紀?、爭先”的工作意識,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在工作中主動發展,自覺維護學校形象。 第九條??學校堅持“勵志教育,家校結合”的辦學特色,以“愛國?敦品?勵學”為校訓,確定校徽為 第二章??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條??學校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健全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按照學校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按《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員數量設立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黨組織關系隸屬于蘭江街道教育局黨委。學校按一定標準在公用經費中安排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并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障黨建經費來源。校內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比照學校同級行政管理人員落實相關待遇,兼職黨務工作者應該計算工作量。 黨組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切實貫徹落實。? 2.堅持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 程各方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動學校改革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3. 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項和學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依規行使職權。 4.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5.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教師等人才的培養、招聘、使用、管理、服務和職稱評審、獎懲等相關工作。 6. 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抓好學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7. 加強學校各級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8. 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9. 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強化黨建帶團建、隊建,加強學生會和學生社團管理,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10. 討論決定學校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 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發展規劃、基本管理制度、內部教育教學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研究擬訂和執行具體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2. 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教育教學研究,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招生、就業和學生學籍管理。 3. 加強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校思政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學校文化活動和科學普及活動,建設文明校園。 4. 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重大建設項目、重要資產處置、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護學校資產。 5. 研究擬訂和執行學校年度預算、大額度支出,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 6. 加強教師等各類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務工作,依據有關規定與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訂立、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7. 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 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學校與社會、家庭的聯系,形成育人合力。 9. 向學校黨組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支持群團組織開展工作,依法保障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10. 履行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及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建立教育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學校依據規定設置辦公室、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和團委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發展需要和辦學特色,設置由政府有關部門、舉辦單位、事業單位、服務對象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代表組成的校務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等,作為學校的決策、咨詢或協調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章程,明確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十六條??黨組織委員會會議是學校議事決策機構,在充分醞釀提議、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師生員工切身利益及黨的建設等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是學校行政議事決策機構,研究提出擬由學校黨組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組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育教學、行政管理等工作。黨組織委員會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學校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重要議題,黨組織書記、校長應在會前溝通醞釀,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 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十七條??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各類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各職能部門做好資料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申訴的部門和程序,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意見不滿意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條??學校依法接受教育、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教務處應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做好教育教學管理和指導工作。 年級組長(主任)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二條??學校始終把德育工作擺在首要位置,認真貫徹《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根據學生的身心特點、思想實際和理解接受能力,構建德育目標體系,突出強調勵志教育、生命教育與公民意識教育。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合力育人機制,優化德育活動過程,努力拓展德育途徑,更好地促進青少年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第二十三條??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的責任,并負有協調本班級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聯系的責任。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立健全社團管理機制,團委負責主管,教務處協管,下設書法社、科技社、寫作社、攝影社等社團,建立社團建設規章和制度,健全激勵機制,發揮社團作用。 第二十五條??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遵循課程改革原則,全面安排基礎性課程和拓展性課程,積極開發校本課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置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建立勞動教育清單制度,明確家務勞動、校內外勞動時間和要求,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學會?1?至?2?項生活技能,將勞動素養納入學生素質綜合評價。 第二十六條?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教學組織形式為單式,根據招生數量積極開展小班化實驗教學。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和中小學生“五項管理”規定,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科學合理安排學校作息時間,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把減負落實到學校教育教學全過程;大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確保學生在校內學足學好。 合理安排課間休息和大課間體育活動,組織學生參加文體活動,培養運動興趣,引導學生走出教室通過適度活動等方式放松,積極組織開展“陽光運動1小時”活動,確保每天鍛煉1小時。 嚴格執行課后服務“5+2”規定,堅持“一校一案”原則,科學設計課后服務課程,發展學生個性特長,發展富有特色的精品服務課程,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學習、健康快樂成長。 從實際出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準,遵循教育規律,尊重青少年學生成長規律,制定提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實施方案,建立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機制,健全引導教師潛心育人的評價機制,拓寬以完善素質教育、注重學生全面發展的多元評價辦法。根據不同學科特點,實行分類評價,扭轉重智育輕德育、重分數輕素質的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發揮教育評價的積極正向作用;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導向,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學校教育教學水平。 第二十七條??課堂管理 1.教師授課時應著裝整潔、大方,做到教態自然,精神飽滿;每次課應提前進入教學場所,提前1-2分鐘進入教室候課,中間不得隨意離開,教師在課堂上應關閉通訊工具(或置于無聲狀態)。 2.教師授課應使用普通話,做到教學語言規范、簡練、生動;講授內容要做到概念準確,條理清晰,重點突出;教師板書要規范有條理,圖解要準確。要把握好課程的深度和廣度,講清教學的重點和難點。既要重視知識的傳授,更要重視學生能力的培養。要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性,激發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注重師生的互動。 3.教學是一門藝術,任課教師應重視教育教學的研究,互相學習,不斷總結和改進教學方法,注重教學效果的反饋并及時調整課堂教學節奏和教學方法,切忌“填鴨式”的教學。 4.教師授課應充分利用現代化學教學手段提高教學效率和教學效果。 5.教師應注重組織教學,注重管理課堂,不定期地做好學生的考勤。課堂紀律的好壞是教學效果和質量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教師要嚴禁學生在課堂內睡覺、看小說、做小動作等行為。 6.教師上課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拖課、不提前下課。教師因事、因病需要調、停課,請及時與教務處聯系,2天以內調(停)課教師自行調整課務,報教務處備案,2天以上與教務處協商后處理,教師必須在請假的同時,及時安排好課務。未通知各處室造成亂課,教學秩序混亂,不按規定進入課堂上課,教師應承擔相應責任,學年度考核直接定最低檔或停發考核獎。 7.學期結束前,教師應認真、及時、如實地進行課程教學總結。 8.教師應根據課程的性質和特點,布置適量的作業,布置作業情況要及時與家長溝通,鼓勵家長協同做好學生作業的監督工作,作業形式不限,但必須有利于學生理解和鞏固課堂上所學內容,有利于加強學生分析問題的能力。 9.教師要認真批改學生作業,并進行恰當的成績登記,對不合要求的作業應退給學生重做(重新練習),對學生作業中出現的典型錯誤要在課堂上集體及時糾正。 10.?教師應多與學生溝通,鼓勵學生多問,加強課外輔導工作。 第二十八條??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通過體育課、課外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體育運動會和多次體育單項比賽。 學校建立衛生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建設無煙學校。 第二十九條??學校建立心理咨詢室,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專兼職教師開展工作。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深入了解學校學生面臨的各種心理矛盾和沖突,增進學生的心理健康知識,幫助學生認識和緩解面臨的各種心理矛盾和沖突,培養學生樹立正確的自我意識,促進健康人格,豐富學生的校園文化生活,建立和諧的校園環境。讓更多的同學進一步意識到,在刻苦學習文化知識的同時,還應積極地關注自身的心理健康,不斷完善自己的人格,以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讓更多的學生了解心理健康教育,讓更多的學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讓更多人參與心理健康教育。 第三十條??學校每年開展藝術節活動,由團委組織實施,包括書畫展覽、經典美文誦讀、十佳歌手評比、體育競技活動、元旦文藝匯演等。 學校每年舉行讀書科技節一次,由團委組織實施,包括科技小論文評比、科技小制作小發明評比、航模比賽等。 學校建立勞動實踐基地,開展勞動教育課程,由教務處負責實施,每個班級承包一塊地,種植蔬菜等作物,鍛煉學生勞動能力,培養勞動意識。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數字教育為引領,積極創造條件加快教育現代化、信息化、數字化建設步伐,逐步推進教育教學、管理服務數字化改革,提高學校現代化教學水準。 第三十二條??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積極組織教師推進教學改革和實驗,探索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各種教學模式,逐步形成學生主動參與、合作交流的適合學生的學習方式,努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為學生的終身發展打下扎實的基礎。 第四章??學生 第三十三條??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第三十四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六條??學校建立健全學籍管理制度,學校按照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 第三十七條??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個人檔案。 第三十八條??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本人檔案。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可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三十九條??學校對偏遠地區、路途遙遠無法當日往返上學的學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膳宿條件。 第四十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依照《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初級中學學生資助工作指南》通過助學金等形式提供資助。 第四十一條??學校建立學生會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條??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三條??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并舉行聽證。 第五章??教職工 第四十四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學校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相關規定聘用教職工,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對聘用人員實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 第四十五條??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六條??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條??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八條??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四十九條??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條??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一條??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二條??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有違約情節的,違約方須依據聘用合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六章??學校資產 第五十三條??學校開辦資金413.1萬元。學校日常經費來源為全額財政撥款收入。 第五十四條??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五條?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育館、科學館、圖書館、實驗室、勞技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六條??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七條??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管理財務工作,對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準后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監督。 第五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五十九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可聘請兼職教師、校外學生輔導員、法治副校長、法律顧問等。 學校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區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實踐活動。 第六十條??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一條??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二條??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于學習型城市建設。 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三條??學校依靠街道辦事處、社區、派出所、衛生所等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四條??學校建立校友會組織,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梁、教育、助學、咨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五條??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學校開展國際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加強與港澳臺地區教育合作與師生交流,聘請外籍教師和港澳臺地區教師,面向世界推進教育理念、教育內容、教育方式的創新優化。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六條??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包括黨團組織、職能職責、議事程序、校務公開、教育教學、教師人事、學生學籍、財務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資產管理、考試管理、安全管理、分配制度、職稱職務、評先評優、校園文化、法制教育、教代會、師生申訴、社會實踐、社團管理以及其他各項管理活動等。具體如規范師德師風建設的《師德評估細則》、《教師獎勵條例》、《教職工請假管理制度》《年度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評分細則》《職務評審推薦量化考核》等的用、立、改、廢,均在本章程統領下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六十七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學校決策機構通過,并經余姚市教育局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實施,章程正式文本應當自備案之日起15日內發布,向學校內部和社會公開。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六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學校決策機構通過,報市教育局同意備案后生效。 第七十條??本章程由學校黨組織委員會負責解釋。 招生范圍: 余姚市蘭江街道隨遷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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