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姚技師學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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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類別:技師學院 學校性質:公辦 聯系電話:0574-62790018 學校簡介: 余姚技師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公辦職業院校,于2023年12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正式設立,是國家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省現代化學校、省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專注于培養現代制造業和現代技術服務業高技能人才。學院占地415畝,設有107個全日制班級,擁有4690名在校生和287名在編教職工。每年還承擔超過6000人次的社會培訓和2600人次的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是余姚地區規模最大的職業教育單位。 學院常設智能制造、交通運輸、現代服務、財經商貿四大類14個專業,現有8個高級工專業和3個技師專業。其中,智能制造專業群為浙江省高水平建設專業群,電子技術應用為浙江省高水平建設專業,汽車維修、烹飪、數控加工、電氣自動化設備安裝與維修為寧波市品牌專業。學院擁有1個國家基礎能力建設實訓基地,1個國家電工電子與自動化技術實訓基地以及1個省綜合性公共實訓中心。 在校企合作方面,學院積極探索實踐“產教融合”的育人之路,成立“產業學院”,與70余家企業建立深度合作關系,同時積極推進學生創業實踐孵化項目落地,為學生搭建成長平臺。 近幾年,學院師生參加技能競賽獲國家級獎項60余人次,省市級獎項350余人次,多位教師獲得省技術能手。 學院秉持“智造人才高地,工匠技師搖籃”的辦學目標和“知行合一,修心煉技”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培養具有本土文化背景的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朝著打造有特色、高質量的一流技師學院而不斷努力。 余姚技師學院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加強黨對中小學校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學院治理能力,進一步擴大和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全面推進依章治校,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余姚技師學院;英文譯名:Yuyao?Technician?College;地址:余姚市開豐路388號;郵政編碼:315400。 第三條??學院是一所集技工教育、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為一體的綜合性公辦學院,為余姚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學制三到六年。 第四條??學院屬市財政一級預算單位,經費來源為全額財政補助。 第五條??學院的辦學宗旨:以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宗旨,以課程改革為核心,堅持立德樹人,通過雙師型教師培養、專業建設、校企合作、技能訓練、工學結合、創業創新、中高職銜接和國際化辦學等方式,培養學生的綜合素養和職業能力,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助推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第六條??學院的發展目標:學院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堅持“科研引校、專業立校、質量興校、合作強校”的辦學理念,立足于國家、浙江以及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常態,結合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以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宗旨,統籌辦學規模、質量、結構、效益協調發展,探索建立集中高等職業教育、技師教育、社會培訓為一體的多層次、多功能、立體化辦學模式,實現內部運行機制的靈活協調、辦學基礎能力的穩步提高、兩級管理體制的清晰梳理、專業結構的優化布局、德育品牌的有效推廣、教師成長的自我提升、教學體制的規范運行、辦學平臺的初步搭建,從而走出一條“在創新中求發展,以改革促發展”的特色化辦學之路。 第七條??學生培養目標:品德優良、人文扎實、技能精湛、身心健康,讓每一位學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為每一位學生將來的體面生活奠基。 第八條??教師發展目標:建立機制,搭建平臺,遞進發展,打造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充滿活力、善于創新的高素質專兼教師隊伍。? 第九條??學院辦學特色:學院以“培養具有本土文化背景的管理人員和高技能人員”為目標,以“知行合一??修心煉技”為校風;以“學為師,行為范”為教風;以“自主求知,自主求真?”為學風;實施“二元機制、多次選擇、銜接貫通”的人才培養模式;構建“選擇性模塊化”課程體系;完善“理實一體化”教學模式;探索出3+X項目多元化過程性課程考試評價模式。 第二章??學院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條??學院實行黨組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學院黨組織全面領導學院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支持和保證院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院長是學院的法人代表,在學院黨組織的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按照學院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院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副院長對院長負責,協助院長分管學院教育教學、行政、實習實訓、總務、技能認定培訓等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學院按《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員數量設立黨的基層組織委員會,黨組織關系隸屬于余姚市教育局黨委。黨組織書記主持黨組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組織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織決議貫徹落實,督促黨組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學院黨政辦同時承擔學院黨建工作部門職責。校內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比照學院同級行政管理人員落實相關待遇,兼職黨務工作者應該計算工作量。學院按一定標準在公用經費中安排基層黨建工作經費并納入學院年度經費預算,保障黨建經費來源。 黨組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學院得到切實貫徹落實。 2.?堅持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各方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動學院改革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3.?討論決定事關學院改革發展穩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項和學院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證院長依法依規行使職權。 4.?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學院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院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5.?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教師等人才的培養、招聘、使用、管理、服務和職稱評審、獎懲等相關工作。 6.?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抓好學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院意識形態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院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7.?加強學院各級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8.?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學院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9.?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強化黨建帶團建,加強學生會和學生社團管理,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10.?討論決定學院其他重要事項。 院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研究擬訂和執行學院發展規劃、基本管理制度、內部教育教學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研究擬訂和執行具體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2.?開展教學活動和教育教學研究,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招生、就業和學生學籍管理。 3.?加強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院思政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學院文化活動和科學普及活動,建設文明校園。 4.?研究擬訂和執行學院重大建設項目、重要資產處置、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護學院資產。 5.?研究擬訂和執行學院年度預算、大額度支出,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 6.?加強教師等各類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務工作,依據有關規定與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訂立、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學院安全穩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組織開展學院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學院與社會、家庭的聯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學院黨組織報告重大決議執行情況,向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支持群團組織開展工作,依法保障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10.?履行法律法規和學院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黨組織委員會會議是學院最高議事決策機構,對事關學院改革發展穩定、師生員工切身利益及黨的建設等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會議由黨組織書記召集并主持,黨組織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黨組織副書記召集并主持。不是黨組織委員會委員的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可以列席黨組織委員會會議,議題相關部門負責人可以列席會議,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重大議題可以邀請師生代表列席。列席人員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會議議題由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提出,黨組織書記確定。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黨組織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討論決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項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織班子成員到會。表決事項時,以超過應到會黨組織班子成員半數同意為通過。 學院建立、健全以黨委為核心的基層黨組織,確立黨組織在學院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領導學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對學院教師的教育、管理,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同時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會、共青團等組織的作用,保障學院工作的健康運行。 第十三條??院長辦公會議(院務會議)是學院行政議事決策機構,研究提出擬由學院黨組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組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育教學、行政管理等工作。會議由院長召集并主持,會議成員一般為學院行政班子成員,不是行政班子成員的黨組織班子成員可參加會議,紀委書記(紀檢委員)列席會議,學院辦公室主任一般列席會議。會議議題由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提出,院長確定。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行政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 院長應當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對討論研究的事項作出決定。凡討論研究涉及“三重一大”問題,必須提交黨組織委員會會議研究并通過后方可執行。 第十四條??黨組織委員會會議和院長辦公會議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十五條??黨組織委員會會議和院長辦公會議應當形成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必須認真落實會議形成的決定或決議。實施過程中如需對黨組織委員會會議和院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進行變更、調整,應當按照決策程序提出議題并按復議結果執行。 第十六條??黨組織書記和院長要及時交流思想、工作情況,每周至少溝通一次,商討學院近期重點工作。學院黨組織會議、院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重要議題,黨組織書記、院長應在會前溝通醞釀,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集體決定重大問題前,黨組織書記、院長和有關領導班子成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應當經常溝通情況、協調工作。學院黨組織書記、院長要發揚民主,充分聽取和尊重班子成員的意見,支持他們的工作。學院領導班子成員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對職責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協調配合,努力營造團結共事的和諧氛圍。 第十七條??學院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學院工會、婦委會、共青團、民主黨派等組織,支持其正常工作的開展,保障其作用的發揮。 第十八條??學院建立工會組織,在學院黨委和市教育工會的領導下負責工會會員的教育管理,參與學院管理,依法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組織會員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娛、體育活動,協助行政搞好教職工的福利,支持與配合學院行政實施各項工作規劃,籌備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原則組建。 學院建立以教師為主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九條??學院實施校系兩級管理體制。校級由校黨委、院長室、校工會、各處室構成,各處室有校黨政辦公室、教務處、教科室、實習實訓處、后勤處、學生處、團委、技能培訓認定處、智慧技術中心等。校級部門以“決策、領導、協調、監督”為職責,主要通過制定總體規劃、發展目標、內部政策、籌措與分配辦學經費、領導或指導、監督評估和提供服務等手段對教學系實施管理。 根據專業大類劃分的智能制造、汽車工程、商貿服務和財經綜藝四個教學系以“執行、實施、反饋、建議”為職責,具體實施對本教學系師生的教育、教學的全面管理工作。 學院可根據辦學需要對職能部門進行適當調整。 第二十條??學院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辦學特色設置理事會及專業專家指導委員會,作為學院的咨詢和指導機構。理事會和專業專家指導委員會應當制定章程,明確產生方法、人員構成、任期、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二十一條??學院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院重大事項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院長召集并主持黨政聯席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決定并組織實施。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的參加成員由黨委書記、院長、副院長、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和黨政辦主任組成。 第二十二條??學院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院實行校務公開,切實保障教師、學生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院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方便。 第二十三條??學院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教師和學生申訴處理機構,明確受理申訴的部門和程序,保障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學院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責任追究制度,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常規性的安全演練,加強校舍、消防、飲食衛生、交通、實習實訓等全方位的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十五條??學院依法接受教育、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在認真聽取社會各界對學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揚長避短,循序進步。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院大力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育人為本的教育理念,不斷加強和完善德育工作體系,構建學科德育目標體系,建立和完善德育管理機構。成立學院德育管理領導小組,設立學生處和教學系等德育管理機構注重工作實效,不斷創新德育教育形式,提升教書育人效果。 1.?加強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育,強化教職工的責任意識。充分發揮教職工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員育人機制。 2.?加強對學生進行傳統美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紀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健全的人格,增強學生的感恩意識、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和紀律觀念,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 3.?積極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和創業創新教育,增強學生的就業能力、創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培養學生的團隊意識、責任意識、敬業精神和誠信品質,提升學生的綜合職業素養。 4.?不斷探索學生“自主管理”“環境育人”等新模式。根據學生自身的特點,積極探索一條自主管理、自我發展的教育新模式,充分挖掘校園環境、學科教學中能影響學生發展的德育因素,潛移默化地進行德育滲透。 第二十七條??學院努力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導工作,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二十八條??積極參與社區教育活動,辦好家長學院,建立和完善學院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和企業文化教育相結合的全方位德育工作網絡。 第二十九條?學院設立教務處作為教學常規管理機構,制定教學管理制度,制定并監督、保證教學計劃順利實施。 第三十條??學院健全和規范教研組建設,專業課按專業,文化課按學科設立教研組。建立教務處、教學系、教研組長三級教研管理體系,組織教師開展教學常規工作及教科研活動。 第三十一條??學院貫徹落實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遵循課程改革原則,積極開發校本課程,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課程體系。 第三十二條??學院加強專業建設,以智能制造、汽車工程、商貿服務、財經等四個重點示范專業為引領,發展數控加工、電氣自動化、工業機器人、汽修、電商、烹飪、財會專業,提升專業輻射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 第三十三條??學院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更新教育觀念,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推行“二元機制·多次選擇·銜接貫通”的人才培養模式,構建選擇性模塊化課程體系,積極開展“理實一體化”教學模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第三十四條??學院建立發展性、過程性教學評價體系。完善學分設定和彈性學分制評價體系,深化3+X多元化過程性課程評價體系。 第三十五條??學院設立實訓處作為實訓教學管理機構,制定實訓管理制度,規范實訓室的建設、管理和使用,按“7S”標準的要求嚴格管理實訓工作。 第三十六條??學院加強與行業、企業和高校的深層次合作。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產教融合,共育英才的原則,共定技術技能型應用型人才培養方案,共建產學研賽訓一體化的產業學院,共構以學習共同體為基礎的新型學徒制,共創服務型輻射型的社會培訓品牌,達到互利共贏的效果。 第三十七條??學院通過開設創業創新課程,提供資金、場地、設備和設施,建設創業創新社團,開展創業創新活動,參加創業創新比賽,校企共建校內外創業基地等手段來夯實學生的專業技能,提高學生的從業能力,激發學生的創業潛能。 第三十八條??學院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開展弘揚傳統文化教育,將“一字(漢字)二藝(中華武藝、面塑藝術)三名(名文、名詩、名曲)”融入日常教學;使用國家規范化文字,推廣使用普通話。 第三十九條??學院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提升工程,提高學生體質,培養陽光學子。 第四十條??學院加強對教育科研工作的領導和指導,鼓勵教師積極開展教育科研活動。堅持問題導向,圍繞職業教育的目標、管理、課程、教材、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組織形式以及考試評價等方面進行科學研究,發揮教科研對教育教學的引領、指導和服務作用。 第四章??教職工 第四十一條??學院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院用人制度。 學院根據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崗位數和崗位任職條件,對教職工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聘任遵循雙方平等自愿的原則,實行崗位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院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學院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院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四條??教師應自覺遵守《中等職業學院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堅持正確方向,熱愛職業教育,關心愛護學生,刻苦鉆研業務,善于團結協作,自覺為人師表。 第四十五條??教師愛崗敬業,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院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 第四十六條??學院實行教職工聘任制,根據上級規定和學院實際定編、定崗、定責。教職工由院長聘任,對不能勝任現職工作的教職工,學院可不聘、解聘或安排其他工作。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學院工作安排的教職工,學院依法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予以解聘。學院實行專業技術人員聘任制度,可根據實際情況試行高職低聘、低職高聘。 第四十七條??學院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四十八條??學院教師樹立終身學習的思想,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參加各類政治業務培訓,努力鉆研業務,提高教育教學能力和業務水平。根據新時期對教師的要求,學院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采取師徒結對等方式加大對教師尤其是青年教師的培養力度。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四十九條??學院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其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教師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條??學院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受聘、任教、晉級、續聘、轉崗、獎懲以及評優的基本依據。 第五十一條??學院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和對學院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予以表彰獎勵。學院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等職業學院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五章??學??生 第五十二條??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可取得本校學籍。學院建立健全的學籍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條??學生享有國家法律和學院規章規定的下列權利: 1.參加學院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學院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2.?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及文娛體育等活動; 3.?申請獎學金、助學金; 4.?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完成學院規定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5.?若對學院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可向學院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第五十四條??學生應履行國家法規及學院規章規定的義務: 1.?維護學院名譽和利益,遵守校紀校規,不做影響學院風貌的事情。 2.?愛護并合理使用教育設備和生活設施,不破壞公物。 3.?完成學院分配的衛生義務打掃。 4.?完成學院安排的日常課程。 第五十五條??學院對德智體美諸方面表現突出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作為授予“優秀學生”“優秀團干部”“優秀青年志愿者”等榮譽稱號的依據,記入學生個人檔案。主動幫助各方面特別優秀的學生成長,爭取發展成為中共黨員。 學院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以及學院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對犯有錯誤而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情況輕重給予公開點名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紀律處分。對違反治安條例、觸犯刑律的則要移交公安及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六條??學院鼓勵和支持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參加社會服務和勤工助學活動,并對其進行引導和管理。學院依法保護學生以誠實勞動和服務獲得的收入。 第五十七條??學院建立學生會組織,保障學生行使、維護自主管理及其他合法權益。學生干部一般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院支持培育學生自治,鼓勵學生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培養學生的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五十八條??學院依據《寧波市中等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辦法》和《寧波市職教中心學院學分制管理條例》,規范學籍管理,健全學生檔案資料。 第六章??學院辦學經費與資產管理 第五十九條??學院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查監督。 第六十條??學院的校舍、土地資源、設備設施和無形資產受法律保護,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對侵占、私分或挪用行為依法追究。嚴格執行資產購置、出入庫、使用、報損等各項制度。定期清庫盤點,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不浪費、不損壞。 第六十一條??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政府職能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并納入財務收入管理。 第六十二條??學院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物的登記使用制度,落實受贈財物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章?學院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三條??學院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成立家長委員會,履行參與學院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院與家庭等職責。 學院建立家長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院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積極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并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四條??學院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院,制定教學計劃,有計劃地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充分發揮家長對學院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督作用,把學院教育與家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改進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質量。 學院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尤其是班主任應當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五條??建立家長委員會,發揮家長的作用,積極整合各種教育資源,開展校內外的教育活動及社會實踐活動。促進家校合作,優化育人環境,建設現代學院制度。 第六十六條??學院通過加強內部建設,以良好的校風、教風、學風在社區、行業企業內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 學院配合社區開放校內文化設施和體育場地。學院依托社區、行業企業,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七條??學院提供面向企業和社會的職工上崗培訓、職工繼續教育、職工技能等級培訓、中高級管理崗位培訓、后備干部培訓等多種職業培訓,提供職業技能等級鑒定并頒發證書,推進終身教育體系建設。 第六十八條??學院協同所屬街道及派出所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行為偏差學生的教育,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章程經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學院決策機構通過,并報余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自登記管理機關備案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條??章程的修改,需由學院決策機構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學院決策機構通過,報余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第七十一條??本章程由學院黨組織委員會負責解釋。 招生范圍: 余姚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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