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2972698/2022-74982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 文件編號: | 余政辦發〔2022〕118號 | 生成日期: | 2022-12-28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責任處室: | 市政府辦公室 |
| 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元旦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崗優工促生產若干舉措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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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部門: 《元旦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崗優工促生產若干舉措》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元旦春節期間支持企業穩崗優工促生產若干舉措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寧波市有關決策部署,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統籌抓好“保安全、穩運行、擴消費”各項工作,支持企業穩崗優工促生產。現提出如下若干舉措。 一、支持企業搶抓生產先機 1.在堅決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前提下,鼓勵訂單飽滿企業合理制訂春節期間生產計劃,根據實際情況調度增加產能安排。對2022年度產值10億元及以上制造業企業,2023年一季度工業產值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個百分點予以1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80萬元。對2022年度產值5(含)-10億元以上制造業企業,2023年一季度工業產值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按同比每再增加1個百分點予以5萬元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對2022年度產值1-5億元制造業企業,2023年一季度工業產值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產值每再增加500萬元獎勵1萬元,每家企業最高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對2023年第一季度搶抓建設成效顯著的建筑業企業給予評優評獎優先推薦。(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2.支持寧波市級“大優強”培育企業建立產業鏈供應鏈購銷體系,對采購或委托加工現有產業鏈供應鏈內符合條件的中小微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新增采購或委托加工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30萬元/家的標準予以獎勵;對采購或委托加工現有產業鏈供應鏈外的新增配套的符合條件的中小微工業企業產品、且單家企業的額度達到2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50萬元/家的標準予以獎勵。每家“大優強”培育企業的合計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3.支持企業拓市場搶訂單。支持余姚市級行業協會主辦(或承辦)省級及以上部門、行業協會的專業展會,對符合條件企業參展標準展位在100個(含)以上的,按參展展位費50%的標準、最高不超過4000元/個給予補助;對市級行業協會組織符合條件企業參加國內、寧波市外專業展會、且組織企業10家(含)以上的,按每個參展展位費50%的標準、最高不超過6000元/個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4.鼓勵春節期間生產的企業采取發放留崗紅包、過年禮包、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等方式,提高留姚員工春節期間堅守崗位積極性。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制定錯峰放假和調休計劃,做好關鍵崗位的頂崗、調崗工作,以崗留工、以情留工、以薪留工。對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間堅持生產的我市企業,按堅守崗位的外省籍參保員工每人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補貼。充分發揮“共享用工”機制,支持暫時用工富余的企業與階段性缺工的企業加強對接,開展用工余缺調劑。(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5.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留工優工企業的信貸支持,春節期間建設不停歇的重大項目,涉及臨時用地復墾押金的,可以銀行保函的方式代替。(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行余姚市支行) 二、支持企業降低生產成本 6.按照國家規定,延長階段性降低企業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將企業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期限延長至2023年底,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延長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稅務局) 7.放寬企業引育留用緊缺高技能人才獎勵條件,對企業2022年、2023年使用在繳納社保費累計滿3年,且持有我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人數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8.持續推進減稅降費 ,全面落實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小微企業減免“六稅兩費”、小型微利企業減征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三、強化企業生產要素保障 9.實施春節返崗交通補貼,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對企業包車(包車廂)跨省“點對點”組織非寧波市戶籍員工返崗,或省外勞務協作輸出地包車輸送寧波市外員工返崗的,符合條件的按包車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自行到我市企業返崗就業的非本市戶籍員工給予返崗交通補貼,補貼標準為市外省內100元/人、華東地區300元/人、華東地區以外500元/人。(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大數據局) 10.開展“才聚名邑”外引行動,對參加市組織的赴外招聘活動企業,最高給予2000元/次的補助。對春節期間為企業新引進5名員工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500元/人標準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設立“招引工作站”,對開展人才招聘、培養、交流合作等方面成效顯著的高職院校(技工院校)、大學(理工科類),給予3萬元的工作經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1.開展“職邀你來”招聘行動,2023年第一季度期間,通過余姚人社微信公眾號、余姚人才網等媒體加大企業用工需求的宣傳力度,舉辦專題招聘活動15場次以上。在“數智勞務”等平臺開設“名邦樂業”保障企業用工服務專區,免費為企業發布用工需求、向求職者推送匹配崗位,精準高效滿足企業用工需求。(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12.開展“牽手巡招”對接行動。凝聚政校企三方力量,發揮“就創服務團”的資源優勢,面向來姚大學生數量較多的省份進行定向推廣和高校引流,開展“委托宣講”10場以上,“委托招聘”1000名以上高校畢業生。深化企業用工服務,通過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推動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用工余缺調劑,幫助企業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對接平臺,就近就地調劑本地用工,滿足企業應緊缺用工需求。(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13.加強供電、供水、供氣、供熱和交通運輸等部門間溝通協調,完善應對極端天氣應急預案,保障各類生產要素穩定供應。(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綜合執法局、市發改局,國網余姚供電公司按職責負責) 四、保障員工在姚安心過年 14.推出“我在余姚過大年”活動,向在姚新余姚人發放6萬張“我在余姚過大年”活動專屬消費券,發放總額為300萬元的新春特惠消費券。同時,另發放各類消費券1000萬元用以促進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5.春節期間,隨機發放文旅體消費券,總金額100萬元,將賓館、民宿、體育場館、影城等納入消費券使用范圍。(責任單位:市文廣旅體局)???? 16.開展“5·1服務卡”迎春系列活動,依托甬工惠APP平臺,贈送年貨禮包、健康禮包、火鍋券、觀影券話費券以及非工傷意外險等特惠產品,并對春節期間堅守崗位的一線職工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發放5000份價值100元的“優工禮包”。(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17.開展“提技育才”培訓行動,支持企業發揮技能人才培養主體作用,鼓勵開展技能等級認定,對符合條件企業開展員工技能等級認定的,按對應個人補貼標準的50%給予企業補貼。在春節期間開展“123”專項服務,對暫時遇到經營困難又有培訓意愿的企業,實施“送培訓進企業”活動,“一對一”制訂培訓計劃并協助企業組織實施,以職業技能培訓促進穩就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18.舉辦“來姚過大年”美食、市集等新春文旅節慶惠民活動,各地工會場館、綜合性廣場、博物館等,向留姚員工和家屬免費開放。(責任單位:市總工會、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 19.指導企業與員工協商制定春節錯峰避峰放假和調休計劃。春節期間安排員工正常工作的企業,應按規定支付工資和加班工資。開展“清零守護”保障行動,結合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進一步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確保欠薪案件“動態清零”,有力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為,嚴肅打擊查處“勞務工頭”“黑中介”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信訪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經信局、市總工會) 20.組織開展“穩崗優工促生產”寒假托管服務,開設若干期公益托管班。組織全市家庭教育講師團成員錄制家庭教育線上課程,可通過“浙里家連心橋”應用中的家庭教育版塊開展學習活動。開展“把愛帶回家”寒假特別活動,向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留守困境兒童送溫暖(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市婦聯) 五、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21.督促生產企業開展健康宣傳教育工作,倡議員工春節期間少流動、少聚集,最好留姚過節。向返姚員工推送防疫提醒,引導員工加強自身健康監測和個人防護。(責任單位:市防辦、市衛健局) 22.指導生產企業根據國家、省、市最新的疫情防控相關文件做好春節期間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規定,督促企業建立外地返崗員工登記和健康管理制度,避免發生聚集性疫情。(責任單位:市防辦、市衛健局)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相關政策措施已明確施行時間的,從其規定;與其他同類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上級政府部門出臺或調整相關支持政策的,按新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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